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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生态农场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环保、农村能源站(办、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相关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在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指导下,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联合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开展2023年度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查、现场评价、综合评议、结果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345个主体国家级生态农场称号,现予以公布。
获得称号的国家级生态农场要主动发挥市场主体的主导作用,按照生态农场评价技术规范和绿色低碳理念,发挥自身优势,全程推广应用标准化生态农业技术,提高产地环境质量,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打造绿色生态品牌,力争成为落实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排头兵、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领头羊、加快农业发展绿色转型的典型样板。
各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要把生态农场培育作为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体系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农场培育,逐步形成多层级示范体系,以点带面引领和带动全国生态低碳农业发展。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生态农场的跟踪监测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生态农场培育质量和效果。要深入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宣传报道、品牌培育、展示推广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生态农场的影响力。
附件: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级生态农场评价结果的通知(文件)
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2023年12月26日
关键词:
生态农场,低碳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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