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环保在线>环卫在线>资讯列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企业推荐

更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4年02月01日 09:13:52 人气: 13412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3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4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应媒体朋友关心关注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晓霞,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新科,大气环境处处长张瑞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方平波出席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蒋宏奇主持新闻发布会。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实录。
 
  蒋宏奇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召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也祝各位媒体朋友新年快乐!
 
  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广东生态环境系统接续奋斗、砥砺前行的重要一年。这一年,我们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发力,持续攻坚,提标提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交出了亮丽的生态文明建设成绩单。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重点向大家通报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晓霞女士,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新科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瑞凤女士,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方平波女士,我是主持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蒋宏奇。
 
  今天的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晓霞女士通报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二是回答大家提问。
 
  下面,首先请徐厅长通报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徐晓霞: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在甲辰龙年春节来临之际,非常高兴与大家齐聚一堂,沟通交流我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话生态环境事业。我谨代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特别是通过这个机会向大家拜个早年,祝愿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也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连续三年获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连续9年全面达标,AQI达标率94.8%,改善幅度居全国第二,PM2.5浓度21微克/立方米,较“十三五”同期进一步下降32%,在全国排名第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1.9%,劣Ⅴ类断面全面清零;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92.3%,为有监测评价以来最好水平,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高位改善,美丽中国广东实践迈出坚实步伐。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回应高质量发展所需,确定了12个方向60余个调研课题,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转化形成了推动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统筹制定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10项制度机制、13项政策标准,有力有效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
 
  二、坚持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牵引推进美丽广东建设,全力以赴高标准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硬指标硬任务
 
  一是提标提质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完成6300余个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整治。大力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建成全国首个“天地车人”移动源监管系统,构建全国首个油品质量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精准实施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及时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二是深入实施碧水攻坚行动。不断强化对重点国考断面的一线排查、驻点巡查、技术指导和水质预警会商督导,开展“保优增优”断面冲刺行动,10个重点国考断面所在水体的重要一级支流,劣V类比例较“十四五”初期下降36.2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面推进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确保我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近二十年来最好。
 
  三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珠三角9市全部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成功启动“无废湾区”建设。实施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强在产企业源头预防和建设用地监管。全省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能力提升至1270万吨,跨省非法转移倾倒案件数量大幅下降。着力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重点流域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试点工作。
 
  四是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6764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分两批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公开通报典型案例6个,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震慑,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五是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效能。率先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全链条监管平台,贯通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打击自动监控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执法联动,累计启动办理案件550宗,鉴定评估金额超过20亿元。
 
  三、坚持为省委、省政府高质量推进“制造业当家”夯基垒台,全力以赴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印发实施省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实施方案,2023年全省碳市场控排企业减排量达5600余万吨,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24亿吨,累计成交额63.68亿元,继续位居全国区域碳市场首位。
 
  二是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方式。实施“1+3+N”环境保护配套支持政策服务,厅领导挂点联系、主动对接指导重点行业企业推进绿色转型升级。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建立重大项目环评管理“绿色通道”,以“打捆”环评试点助力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
 
  三是持续深化生态环保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大湾区美丽海湾示范群、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低碳示范引领区等试点示范。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交流机制,大力推进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我省与丹麦、芬兰、美国加州等国家或地区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讲好应对气候变化的广东故事,组团参加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广东边会被评为中国角优秀边会。
 
  四、坚持为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千万工程”蓄势赋能,全力以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大力度推进农业面源防治监管,着力增强乡村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新增创建广州市从化区等5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韶关仁化县等2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二是加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提请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强化试点示范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全省治理率至去年底提升至64.7%,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是不断拓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应用。鼓励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区积极申报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
 
  四是强化县域产业服务、纵向帮扶工作力度。出台《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实施26条政策措施,服务引导县域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五、坚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全力以赴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全面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化解。紧盯“一废一品一库一重”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125条河流、26个化工园区开展环境应急“南阳实践”成果应用,基本建立企业、园区、流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二是全面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建成国内首个具备处置能力的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组织开展射线装置领域辐射安全隐患排查。
 
  三是全面加强环境信访服务。践行“浦江经验”化解信访积案,厅领导带头包案、下访接访,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案结事了”。
 
  2024年是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谋划“十五五”工作的关键一年。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推进美丽中国广东实践,努力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广东样板上取得新突破。
 
  以上就是我对去年工作有关情况的简要介绍。谢谢大家!
 
  蒋宏奇谢谢徐厅长的介绍。接下来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开始提问。
 
  新华社记者请问徐厅,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出要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请问,贵厅接下来在这方面有什么推进计划?
 
  徐晓霞: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您的问题非常好。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去年的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强调,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要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了系统的部署,而且明确提出共建国际一流的美丽湾区。粤港澳大湾区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和推动建设的重要的战略区域,特别是去年4月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赋予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这赋予了粤港澳大湾区向世界展示美丽中国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的责任和使命。在美丽中国建设全局中,粤港澳大湾区的美丽湾区建设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典型性。
 
  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广东认真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携手港澳扎实推进美丽湾区建设。2021年,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订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合作协议,每年召开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流会议,出台年度工作要点,系统推动建设空气质量改善先行区、“无废湾区”等引领性工作,生态环境同保共治格局逐步形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从数据来看,珠三角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20微克/立方米左右,连续4年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值;珠三角地区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提升到90%以上,劣V类断面实现全面消除,这些都是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重要基础。
 
  但是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标国际一流湾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品质仍有一定差距,粤港澳三地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生态环境管理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地去加快构建和完善。
 
  今年是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5周年,也是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间节点,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目标要求。接下来,我们将围绕“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对标美丽中国先行区的目标要求,全面深化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携手推动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主要是从三个方面的创新来具体实施:
 
  一是创新谋划共建美丽湾区合作路径。在部省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合作内容,制定出台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行动方案和政策举措,在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园区等多维度开展示范建设,形成一批具有湾区特色的示范引领典型,带动全领域、全方位、全地域推进美丽先行区建设。
 
  二是创新推动重点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在原有粤港、粤澳生态环保合作的基础上,推动建立更加紧密务实的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聚焦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海洋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固体废物协同处置等重点领域,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动联合发布大湾区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探索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湾区标准”清单等。
 
  三是创新推动重大战略平台示范先行。以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为载体,率先探索试行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合作模式。开展碳标签互认机制研究与应用,探索建立区域内部产品碳足迹与低碳产品认证制度。推动三大平台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和交流合作,强化绿色金融、绿色贸易、绿色能源等领域国际合作,实现高水平互利共赢。
 
  也非常欢迎媒体界的朋友在这方面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工作建议,我们一起把美丽湾区的工作做好。谢谢大家!
 
  中国环境报记者:前段时间我们留意到部里面发布去年1到12月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广东有多个城市排名都是在全国的前20名,请问接下来省生态环境厅在巩固“广东蓝”成绩方面有哪些举措,让广东环境质量指标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张瑞凤: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对接下来两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目前,我省正在加紧出台《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国家将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这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23年,全省、珠三角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均为21微克/立方米,虽然优于国家标准(35微克/立方米),也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但与国际一流湾区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推动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可以总结概括为“开展六大行动、完善两个体系、强化一个保障”。
 
  开展六大行动。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严控“两高一低”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提升集中高效治污水平。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实施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行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玻璃、铝压延、钢压延等行业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基本淘汰县级及以上建成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三是优化交通结构,实施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行动。大力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快推动淘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强化成品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生命周期监管。四是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实施提质增效降低排放强度行动。加快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挥发性有机液态储罐专项整治,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深挖减排潜力推动深度治理。五是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精细化综合治理行动。强化扬尘、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精细化管控,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大气污染问题。六是强化联防联控,实施大气污染区域协同行动。在国家指导下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加强大气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完善珠三角区域预防重污染天气联合防控体系,消除重污染天气。
 
  完善两个体系。一个是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广东省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快制修订餐饮业、汽车维修业等11个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统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经费保障,制定实施VOCs和NOx减排财政奖补政策。另一个是加强科学治气能力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在线监测、走航监测等技术手段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增强污染防控科技支撑。
 
  强化一个保障。加大措施落实保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1+N”的大气污染治理政策体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切实推动重点治理措施落地见效。谢谢。
 
  广州日报记者:近年来广东不断推进环境制度改革,想了解一下未来在服务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还有哪些措施?谢谢。
 
  方平波:谢谢您的提问。一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紧紧围绕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发挥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作用,强化环评要素保障,不断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水平,有效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助力经济稳增长。
 
  一是在源头指导上下功夫。我省已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明底线”“划边框”,2023年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在维持生态空间格局稳定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布局和准入要求。全省目前共划定约6.3万平方公里的生态空间进行严格管控,陆域共划定1900余个管控单元,逐一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区域布局、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等准入要求,为规划布局、项目选址提供有效的源头引导。我厅还建成省级信息平台,通过网页端和粤商通、粤省事移动端等平台免费开放使用,目前访问次数约25万次,为社会公众查询、应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提供了便捷的途径。
 
  二是在优化服务上求突破。我厅积极履行省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职责,实施重大项目环评台账管理,对重大项目发放“环评审批服务单”,环评审批人员、技术评估人员提前介入指导项目环评工作,实行“一对一”“面对面”指导服务。在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告知承诺制审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环评改革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对穿越或占用环境敏感区需办理相关手续,但已具备审批基本条件的铁路、高速公路、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开展技术评估和审查,在涉环境敏感区相关手续要件完成后第一时间予以批复,审批时间得以大幅缩减。例如,2023年省重点项目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计划3月底前开工建设,该项目涉及以隧道方式无害化穿越区级森林公园,我厅提前予以“容缺”受理,环评审查与其他手续办理“齐步走”,受理环评后仅18个工作日即予批复,服务保障项目按计划开工。2023年,我厅共批复193个项目环评,其中包括28个省重点项目,一批项目环评审批跑出“加速度”,有效支撑项目加快落地建设。
 
  三是在环评审批上严把关。在环评服务和审查过程中,一方面,我厅积极指导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尽可能避绕环境敏感区和集中住宅区等区域,避免项目建设踩踏“红线”。对一些确需经过集中住宅区的交通项目,结合实际指导建设单位采取降速、采用低噪声路面、安装声屏障等主动降噪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居民的不良环境影响;另一方面,切实落实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管理要求,积极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工艺,尽可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指导项目所在地市制定配套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为茂名石化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揭阳前詹电厂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腾出足够环境容量,守牢区域生态安全底线。谢谢。
 
  南方日报记者:据了解,广东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第三年超过90%。请问目前还存在哪些难题?接下来将采取哪些举措?
 
  李新科:谢谢您的提问。去年是我省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这一年,我们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紧盯硬任务、硬指标,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碧水保卫战纵深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149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270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1.0%以上,连续三年达优;肇庆、河源市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进入全国前30名。二是重点领域工作取得较好进展,建立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省市分别印发县级以上城市、乡镇及以下农村水源保护区名录;入河排污口排查量居全国前列,累计排查河湖岸线超17万公里、入河排污口超10万个;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县级城市37条黑臭水体中,27条已达“初见成效”。三是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建立省级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谋划出台湖库型水源地保护、新丰江保护、长江流域总磷控制等政策文件,出台省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技术规范,争取流溪河、万绿湖、华阳湖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数量全国前列)。
 
  尽管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国考断面稳定达标基础仍不牢固,感潮河网区断面低氧问题凸显,汛期面源污染突出的现象仍然存在,“十四五”规划建设的部分水污染防治工程有所滞后。2024年,我省继续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按照“河湖统领、三水统筹、四个在哪里”的工作思路,聚焦促进“人水和谐”,突出强化控源治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深入打好国考断面“保优增优”攻坚战。制定实施“1+N”方案,省级制定2024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地市针对20个重点攻坚断面编制实施“一断面一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统筹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系统治理,重点谋划实施一批截污治污重点工程。重点实施三个专项行动,试点开展珠三角河网地区水环境状况摸底调查行动,深入开展国考断面所在水体重要一级支流消劣行动,全面开展汛期污染削峰行动,推动减少入河污染物总量。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突出抓好五方面硬指标硬任务。着力高水平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确保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乡镇及以下水源地达标率稳步提升。着力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管,确保完成90%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70%重点流域整治任务。着力持续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监督,推动地级以上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县级城市消除率达80%、县城及东莞、中山中心镇有序推进。着力统筹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着力强化水功能区管理,稳步提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创新实施水环境问题闭环管理,按照省级水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工作机制,每日研判通报水质,每月对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预警通报和跟踪督办,压实治理责任。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督导帮扶,优化实施厅领导牵头重点流域区域督导帮扶机制,每月对水质下降地市进行提醒,并组织技术团队对20个重点攻坚断面持续开展一线排查、驻点巡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与水利、住建、农业、气象等多部门治水长效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实行研判会商,实现水污染防治全省“一盘棋”管理。谢谢。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百千万工程”作为省委头号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其中重要部分。想了解一下,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及取得了哪些成效,2024年将如何持续高质量推进?
 
  徐晓霞: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您能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也是省委的头号工程来关心这个问题,对我们这项工作是很好的推动,也体现了您很高的专业水准,非常感谢!
 
  2023年,我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服务“百千万工程”。主要是按照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思路,围绕补齐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短板、促进县域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等目标,牵头制定出台《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提出加强县域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县域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深化县域生态环境制度改革等三方面二十六条具体措施,力争以高水平保护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计划,特别是以超常规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虽然说我们提前两年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给广东的任务,但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提出的走在前列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的要求,我们还是自加压力,准备以两年的时间实现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我们以“一水体一方案”推进县域黑臭水体整治,积极开展“百千万工程”无废县域试点体系建设,指导各地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以及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等方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黑臭水体整治,加快补齐农村环境保护突出短板,推动县镇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具体来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近年来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治理机制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2023年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顺利完成1000个以上省民生实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64.7%,日处理20吨以上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提升至85.4%,群众满意度普遍提升。主要抓了四方面工作,具体是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民生实事,持续高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年初我厅牵头明确县(市、区)目标任务,年底开展治理成效评估,2023年纳入民生实事办理认定完成治理自然村数达1217个,全省成功打造出一批模式适用、成效突出、可推广应用的治理样板。二是突出县域统筹,推动新一轮全覆盖攻坚。以走在全国前列作为目标,加强县域统筹,牵头组织全省各涉农县(市、区)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三是突出引导推广,做好技术指导和帮扶。针对我省多数村庄人口少、居住相对分散等特点,我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定标准(试行)》两个技术文件,推广资源化利用以及厌氧式、无动力污水治理技术。提请省政府专题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交流会,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现场帮扶培训65场次。四是突出健全机制,联合开展成效评估。建立健全“月度抽查、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实施治理成效常态化抽查监督,全年组织抽查自然村3600多个,覆盖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联合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印发实施《2023年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方案》,对各市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开展现场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省级有关考核依据。
 
  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我厅督促各地按照“一水体一方案”原则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因地制宜实施治理。落实长效监管,开展往年完成整治水体“回头看”,完成51个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监测,针对监测不达标情况督促各地整改。组织省级专家团队对汕头、河源等15个地市105个水体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在汕头、阳江试点组织开展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监管。截至2023年底,全省新增完成30个以上面积较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2024年,我厅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环境污染治理从城市向县域、向农村拓展,促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提升,以县镇村高水平保护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确保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75%以上,做好1000个以上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民生实事办理,新增整治30个以上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力争治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重点抓好五个“强化”:一是强化统筹部署,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机制,压实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围绕提升污水处理率,因村施策选择治理模式,统筹做好管网铺设、模式优化、品质提升、长效运维等各项基础工作。二是强化重点攻坚,优先治理中心镇中心村、城乡接合部、国考断面周边、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乡村振兴示范带、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整治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要素保障,配合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加大在涉农资金方面的投入,并研究加强攻坚所需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等措施,指导地方创新投融资模式。四是强化帮扶监督,持续组织技术帮扶培训,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评估。五是强化宣传带动,推广市县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积极参与。谢谢。
 
  蒋宏奇: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积极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此结束。如果大家还有关心关注的问题,我们在平常的工作当中予以解答,感谢大家!
 
  各位媒体朋友,历添新岁月,春满旧山河。新春将至,在此祝愿大家龙年福暖四季、顺遂安康。另外,2月2日我厅即将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也请各位记者朋友积极宣传报道。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