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环保在线>环卫在线>资讯列表>“十五五”乡村环境治理市场该关注哪些点?

企业推荐

更多

“十五五”乡村环境治理市场该关注哪些点?

2024年10月31日 11:53:23 人气: 12252 来源: 中国水网 E20水业研究中心
  亮点提炼
 
  深化城乡融合发展,避免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错位。市场关注点:乡村振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产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治理配套需求。
 
  体制机制逐步完善,EOD模式可重点关注。市场关注点:价费机制的实施情况、EOD模式下的多元产业融合。
 
  生活污水治理率目标提前达成,行政村环境整治仍为重点。市场关注点:农村污水治理率提升需求、行政村环境整治需求、分区分类治理需求。
 
  技术创新,智慧赋能。市场关注点:面源污染、工业生产废水点源污染、生活污水点源污染的治理技术;智慧化的全链条打通。
 
  在国家政策引领下,乡村环境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且治理效果明显,生态环境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发展得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居民环保意识增强,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乡村环境治理领域亦吸引了众多社会资本的参与,提升了产业链的系统性协同,为深化城乡融合、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乡村环境治理过程中一些行业阻碍也随之暴露,例如融资问题、项目可持续问题、价费机制问题、商业模式问题等,使得众多社会资本在乡村环境治理领域的发展较为谨慎,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行业市场化高质量发展的步伐。本文将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结合当前乡村环境治理的的现状,带来对未来“十五五”乡村环境治理市场的一些思考。
 
  深化城乡融合发展避免产业发展与环境治理错位
 
  市场关注点:乡村振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产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治理配套需求
 
  在乡村振兴战略引领下统筹城乡发展,乡村振兴与区域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等相结合,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十三五时期注重产业发展、调整升级农业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十四五时期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注重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城乡融合,推动农业产业高端转型,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缩小城乡差距。
 
  产业结构的升级与转型,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经之路,也为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提供了有效的驱动力。据统计,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691元,与2014年相比实现了翻倍增长,年均复合增速达到7.5%。

  在城乡融合的战略下,伴随着制造业产业链后端向农村下沉,以及农村人口的动态变化,乡村整体规划的重要性凸显,农村的产业发展、居民生活、生态环境等需要多方的系统性规划。
 
  在农村业态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规划、环境治理设施的建设需要同步开展。乡村经济以农业和一些小型工业为主,一些小型工业企业由于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环保意识淡薄等原因,污染排放量较大,如一些小化工、小造纸厂、小印染厂等,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此外,农业生产过程中,对化肥、农药的过度依赖亦会导致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从而对水体造成污染。
 
  十五五时期,城乡融合发展将进一步完善。2024年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农业产业融合深度发展方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将进一步深化,形成更多的农业全产业链模式。一方面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比例,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更加成熟和多样化。
 
  乡村建设方面,更加注重生态宜居,乡村规划和建设将更充分地考量生态环境要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不断完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覆盖率将进一步提高,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同时,强化乡村生态景观建设,在提升乡村的生态宜居水平,为多业态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体制机制逐步完善EOD模式可重点关注
 
  市场关注点:价费机制的实施情况、EOD模式下的多元产业融合
 
  完善的政策框架和体系是经济稳定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重要事务有效推进的坚实保障。十三五时期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已初步搭建,十四五在前期基础上,政策支持更加注重系统性和协同性,强调各项政策的衔接和配套,形成政策合力。在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引导下,乡村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稳步推进,乡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但是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行业的困局,例如商业模式问题、资金问题等。
 
  价费机制方面,从政策导向可以看出乡村环境治理需求已从单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向系统性的生态环境治理升级,但单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污水、垃圾处理)是系统性升级的基础。乡村环境治理对于财政支付的依赖度较高,村镇的使用者付费制度虽已基本建立,但对于环境治理的覆盖比例较小,基本以财政付费为主,在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对政府财政依赖度较高的领域存在一定的回款风险,从而制约了项目的顺利开展,治理目标的有效达成,也带了一定的环境风险。当然,此问题已受到政府层面的高度重视,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部署(插入链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下一步价费机制的深度完善(例如对于水费缴费的监管机制、农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从探索到建立)、应收账款在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在执行层面的完善和有效落地等值得共期。
 
  商业模式方面,在城乡融合的大趋势下,多元化的产业融合及商业模式组合成为了行业的重要关注点,可重点关注EOD模式的有效落地。据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2024年1月-10月,共查到140余个EOD中标项目,中标人基本以联合体形式出现,牵头人为央企、国企占比较高,技术型民营企业与牵头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项目内容涵盖生态环境治理(含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河道治理、景观建设等项目)、现代农业项目、乡村休闲旅游、康养度假等等,将经营性产业与当地特色相结合,将生态环境治理融入于产业发展之中。202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将加强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金融支持,为EOD项目的实施提供金融保障。
 
  生活污水治理率目标提前达成行政村环境整治仍为重点
 
  市场关注点:农村污水治理率提升需求、行政村环境整治需求、分区分类治理需求
 
  在《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提出,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同时提出,要分区分类治理生活污水,到2025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左右;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左右;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新提升。
 
  在今年7月29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4年6月份,累计完成6.7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前完成2025年目标规划,行政村环境整治目标完成了83.75%。
 
  下一步行政村环境整理仍将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呈现区域性差异化需求。对于有基础、有条件区域将更快的推动城乡产业融合与环境系统性治理相结合,此类区域呈现产业多元化及商业模式多样化,对于环境治理的需求更加系统、对于人居环境的改善要求更高、且价费机制推动相对较为顺畅;而对于基础相对薄弱的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为主要的需求。
 
  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环境治理的系统性需求还是点状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均应考虑到设施的可持续运营,避免设施“晒太阳”现象的出现。
 
  技术创新,智慧赋能
 
  市场关注点:面源污染、工业生产废水点源污染、生活污水点源污染的治理技术;智慧化的全链条打通
 
  上文提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将进一步深化,因而未来在乡村环境治理过程中,农业污染的面源治理、工业生产的点源治理、生活污水的点源治理技术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均会呈现创新性发展。此外,智慧化亦将赋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环境治理的全过程监管及治理效果的持续性保障。
 
  在工业生产领域,由于政策与监管带来的压力,环境治理设施的建设会按部就班地推进,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技术升级也将循序渐进地开展。与此同时,随着工业制造业对产成品需求的变化,工业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以及工艺升级将会呈现出一种动态且不定期的发展过程。
 
  在生活污水治理领域,先进的生物处理工艺和生态湿地处理系统等均有提升的诉求。传统的污水处理方法在乡村应用中往往面临成本高、维护难等问题,而因地制宜的技术和装备的选择,是项目可持续有效运营的关键。例如,近年来,在一些乡村地区,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后,既满足了因地制宜的治理需求,且污水排放达标率显著提高,河流湖泊的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
 
  原标题:E20研究院:“十五五”乡村环境治理市场该关注哪些点?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