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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治理,又升级了。
2月5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效能,优化利用处置方式,守牢危险废物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在具体安排上,《指导意见》提出了两大抓手,一个是“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另一个则是“严格管控填埋处置量占比”。
而在目标方面,到2026年,全国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要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到2030年,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则要控制在10%以内。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
1 二维码标签“一码贯通”,2025年长三角区域率先实现
去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当时就曾引起过业内人士的关注。过了一个春节,2月5日,这份文件正式印发,谜底也终于揭晓了。
通篇看下来,《指导意见》的重点就是在于两个抓手——“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和“严格管控填埋处置量占比”。简单地说,就是“信息化”和“降填埋”。
先说“信息化”,《指导意见》制定了“三步走”的目标:
到2026年,全国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到2027年,全国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到2030年,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先是重点监管单位全覆盖,然后是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覆盖,最后是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大概花费5年时间,逐步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的目标。
而在具体是手段上,《指导意见》也提出了多方面的手段,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二维码标签“一码贯通”。文件规定,要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也就是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强化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二维码全过程跟踪信息化管理。
这一要求,2025年,长三角区域相关省份和有条件的省份要率先实现。也就是说,到今年年底,长三角区域和有条件的省份就要实现二维码标签“一码贯通”了。
科技部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周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推行“五即”规范化建设,能够倒逼企业改造产废节点物联网设施,让每袋危废有了“数字身份证”,从而解决以往台账滞后、转移联单造假等痛点。
2 填埋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打造一批国际一流危废处置企业
除了“信息化”,《指导意见》在“降填埋”方面也有许多新规定。
先说目标,“降填埋”是两步走: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到2030年,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
相比于“信息化”,“降填埋”的要求没有那么急,时间进度更加从容。同时在结果上也没有要求“全覆盖”,最终目标“控制在10%以内”即可。
具体手段方面,文件也体现出“疏堵结合”的思路。“堵”的方面,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零填埋。也就是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填埋量,未来一定是会受到严格管控的。
不过,文件并没有“一刀切”地要求危废必须“零填埋”,而是支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能力不足的省份新建危险废物刚性填埋设施。同时,在“疏”方面,《指导意见》也给出了思路,就是“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比如,要优化废水废气等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减少难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盐产生。
同时,还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金精矿氰化尾渣、废盐等低价值危险废物无害化预处理后综合利用,防止长期大量堆存。
总之,就是要促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优化调整利用处置结构,健全危险废物循环利用体系,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治理水平。而这,也有利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为环保产业释放更多机会。
《指导意见》还规定,要依托区域性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等有条件的企业,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同时,还要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鼓励将危险废物转移至高水平企业利用处置。
这些规定,都将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发展,为产业释放利好信号。
原标题:危险废物环境治理,又升级了!
关键词:
危险处置,智慧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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