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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万!浙江龙游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项目拟实施技改

2026年05月13日 09:28:40 人气: 19751 来源: 龙游县政府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龙游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游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龙游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横山镇下宅村(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性质:技改
 
  总投资:3600万元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投资3600万,依托现有飞灰水洗工序,新购置低温热解炉等设施设备,项目不新增用地,新增用电量500万于瓦、年综合能耗980吨标煤。项目采用低温热分解+水洗+综合利用组合工艺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以解毒脱氯后的飞灰处理产物、矿渣为原料,搭配改性剂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研磨生产超细粉产品,年产30万吨。项目建成投产后,仍旧保持5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利用能力,具有较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根据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各污染物叠加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后也可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水环境
 
  生活污水依托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处理设施采用“初沉+氧化+二沉+消毒”工艺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后由槽车定期清运,送至龙游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对附近水体水质影响不大。企业做好各类废水的分类收集,做好厂内地面的防渗措施,特别是对固废堆场和污染区的防渗工作,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土壤环境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运行后,在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管理运行、确保污染物妥善收集处置的前提下,厂区土壤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
 
  6、事故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龙游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横山镇下宅村(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该地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经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落实区域总量替代及排污权交易前提下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四性五不批”相关要求,也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公众参与满足相关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龙游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在衢州市龙游县横山镇下宅村(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张贴发布,同时在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1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起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1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1日(不含节假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公示期间,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1日。
 
  十一、环评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将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
 
  原标题:3600万!浙江龙游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项目拟实施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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